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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泥专题

检测煤的挥发分时应遵循的六个原则

发布时间:2012-02-13

巩义南洋机械专业高湿物料烘干设备制造厂家,致力于节能环保煤炭烘干设备的研发与技术创新。本文技术专家介绍一下检测煤的挥发分时应遵循的六个原则。

我们在研发煤炭烘干机时为了对煤泥、褐煤、原煤、兰炭等煤产品烘干前后的挥发分进行对比分析,必须使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对煤的挥发分进行检测。具体操作原则有以下六项:

  1、测定温度应严格控制在900±10℃,必须定期对热电偶和毫伏计进行校正,定期测量马弗炉的恒温区内。
  2、总加热时间(包括温度回复时间)要严格控制为7min。装有试样的坩埚放入马弗炉后,炉温应在3min内恢复到900±10℃。
  3、必须使用符合CB212规定的坩埚,坩埚与盖必须配合严密。装有试样的坩埚,必须放在按标准规定的坩埚架上加热,不能将装有试样的坩埚直接放在马弗炉的底板上加热。
  4、坩埚从马弗炉取出后,在空气中冷却时间不宜过长,以免焦渣吸水。
  5、挥发分的重复性测定,不能在同一次进行,而应分两次进行,这样才能起到检查温度和操作准确性的目的。
  6、分析煤样的水分随空气的湿度而变,因此,不论是灰分的测定,还是挥发分的测定,均应与水分的测定同时称样进行测定,以免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。

如需了解煤的挥发分以及煤炭烘干机更多相关内容与资讯,请致电南洋机械服务热线:0371-64388919,或是向网站在线服务人员寻求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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